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通过深入细致的调解,成功化解何某某等人诉某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补偿纠纷四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案源于2018年,某某县自然资源局在未发现何某某等人合法持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将涉案地块划拨用于公共绿地建设,导致何某某等人土地被占用多年且未获补偿。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敏锐把握双方争议焦点,以调解促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法官精准锁定补偿标准、支付期限、税费承担等核心问题,主动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及诉讼风险,引导双方理性协商。同时,法院在充分调研本地市场补偿标准的基础上,为双方提供了公允的调解框架,并提出相关税费承担的解决方案,有力扫除了协议履行的障碍。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此批系列案的成功化解,是八步区法院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典型缩影。据悉,2025年,该院通过行政审判“三个1+1”全流程解纷模式,调解、撤诉行政诉讼案件47件,调撤率达20%,同比增长12.12%,实现了从“裁判”到“解决”的职能延伸,进一步推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八步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持续深化行政审判“三个1+1”全流程解纷模式的运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走深走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