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法院的耐心调解,为我们企业解决了难题!”近日,贵州省黔西南州某行业协会代表将一面绣有“法槌轻敲护民企 温情调解显公心”的锦旗,送至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锦旗背后,是该院通过“面对面”沟通与“背对背”协调,成功促成16家企业与行政机关达成调解协议,是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写照。
近年来,黔西南中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涉企行政案件审理中,构建“调解优先、全程协调、实质化解”的工作路径,力促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前端化解,调解优先促双赢
此前,16家企业因对某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黔西南中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受理后,黔西南中院高度重视,并未局限于简单裁判,而是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极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平等保护、支持发展的立法宗旨,确立了“调解优先、全程协调、实质化解”的工作路径,力求从根源上解决行政争议。
分管院领导及庭长带头承办案件,第一时间梳理案情,精准锁定核心焦点。依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平台,法院在诉前多次主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调解过程中,法官既耐心倾听企业反映的实际困难,细致阐释相关法律政策与权利义务;又积极与行政机关交换意见,引导其从护航区域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共同审视执法行为的合理性,探讨在法律框架内实现最佳处理效果的“一揽子”解决方案。
通过细致调解,行政机关对企业现状有了更全面地考量,企业对自身违法行为的认知与法律责任的承担也进一步深化。最终,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基于互谅互让,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系列纠纷得以彻底化解,实现了保护合法权益与监督依法行政的有机统一。
精准护航,司法之力稳营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本系列案件的成功化解,是黔西南中院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协同发力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黔西南中院聚焦稳定市场预期、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建立了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长效机制。
在涉企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负责人出庭不仅“出声”,更在法院主持下积极“出解”,以“关键少数”为抓手,全面推动涉企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落实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推动涉企行政争议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抓前端”转变,涉企行政案件一审调撤率达42.31%。
法院还着力“抓前端、治未病”,通过组织覆盖百余位执法人员的行政审判“零距离”庭审观摩活动,将庭审变为“法治公开课”,以“面对面”现场教学提升源头化解争议的能力。
下一步,黔西南中院将依法稳慎审理涉企行政案件,注重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有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筑牢平等保护的司法基石。让每一次法槌的敲响都彰显公正,让每一场调解都传递司法的温度,以更加公正、高效的司法实践,持续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护航黔西南经济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