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人及时醒悟报警 下游提现者取现未遂反被抓
2026-01-04 15:45:00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被告人黄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被告人谢某、黄某为获利,明知是犯罪资金,仍根据“老铁”的安排到指定地点收取、转移犯罪资金,谢某通过“老铁”给其的工作手机,使用境外“飞机”聊天软件进行联系并收取犯罪资金,黄某负责开车并协助谢某。

2025年4月19日上午,谢某接到上线“老铁”的指示到湖南省株洲市一村庄附近,收取被诈骗人张某现金3万元。谢某让黄某开车载其到上述指定地点,并通过“钉钉”软件联系张某将装有3万元现金的包裹存放到该指定地点。

张某按照指示放置好现金,并通过钉钉发照片给谢某表示现金存放到位后,谢某让其离开现场。因张某此前已发现其被诈骗并报警,办案民警通过张某提供的线索在现场蹲守,并当场抓获取走现金包裹的谢某、黄某二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黄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取并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谢某、黄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谢某、黄某均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

结合被告人黄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态度,本着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可以对其适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