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赵建平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用心用情开展调解工作,全力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传递了司法温度。
2023年3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农场委托运营协议》,双方就农场运营管理、土地租金支付等事宜,作出明确约定。协议中约定,B公司前两年承担50%土地租金,自第三年起按照市场价格全额承担土地租金。协议签订后,B公司拖欠15万元土地租金迟迟不予支付,A公司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海勃湾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农场委托运营协议》,并要求B公司支付15万元土地租金及资金占用损失4563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赵建平第一时间细致审阅案卷,考虑到此案为涉企案件,如果处理不当,极易激化双方矛盾,不利于企业后续经营发展,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迅速启动了调解程序。
调解过程中,法官始终秉持中立、公正原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明理。一方面,耐心安抚A公司激动情绪,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被告企业的经营难处,共同协商可行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向B公司严肃释明拒不支付土地租金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后果,引导其主动承担付款责任。
在赵建平法官的耐心劝导与多轮调和下,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逐渐化解,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原、被告自愿解除《农场委托运营协议》,被告B公司一次性支付原告A公司土地租金15万元。通过法官的释法明理,有效强化了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及契约精神,助推辖区企业健康发展。
下一步,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调解质效,以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为海勃湾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