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买卖二十载起纷争 温情调解打通产权变更堵点
2026-07-03 14:42:00  来源:中国法院网

2026年6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克斯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跨度二十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确认纠纷案件,实质性解决群众不动产过户难题。

据了解,2006年,原告努某花费6万元购买了吾某母亲名下一处532平方院落,当场付清全部钱款,同时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将合同进行了公证。时隔多年,努某准备办理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遭到被告吾某多方阻挠,吾某先后向公证部门提出异议,还提交虚假材料试图推翻原有公证文书,双方矛盾不断激化。2026年6月1日,努某诉至特克斯县人民法院,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有效,依法判令吾某不得阻碍办理产权手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居马哈力·哈生木汗第一时间梳理全部案卷材料,逐一核对买卖合同、公证文书、转账凭证等完整证据链,查实当年房屋交易系双方真实自愿行为,全程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形,购房事实真实、交易合法有效。

居马哈力·哈生木汗深知该案横跨二十载,双方积怨已久、对立情绪根深蒂固,单纯一纸判决难以彻底化解多年心结,遂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程。居马哈力·哈生木汗先后十余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面对面沟通座谈,每次调解都耐心拉着双方平复激动情绪,分层释法明理,一方面细致拆解农村宅基地院落买卖相关法律条文,清晰阐明当年公证买卖合同具备完整法律效力,出具的公证文书具备法定证明力,不动产权变更登记的法定流程与双方各自权责;另一方面充分考量乡土乡情,细致复盘二十年来矛盾持续发酵的完整经过,温和劝说吾某放下执念,不要再刻意阻碍努某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多轮调解中,居马哈力·哈生木汗不断引导二人换位思考,回望当年自愿交易的客观事实,劝解双方放下多年积攒的猜忌与怨气,循序渐进消除尖锐对立情绪。

经过居马哈力·哈生木汗耐心释法明理与温情劝导,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吾某不得阻碍努某办理院落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主动配合完成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上述土地532平方米土地中超出部分,努某不得阻碍吾某使用,双方就此案再无其他争议。至此,这场僵持数年的产权纠纷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不动产交易一定要留存完整的买卖合同、转账凭证等全部资料。一旦后续出现过户阻碍,要理性维权,切勿伪造证据激化矛盾。邻里亲属间的财产纠纷,优先选择司法调解化解分歧,既能保障自身合法产权,又能维护和睦的人际关系。

编辑: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