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调解纾解民生矛盾,让司法守护契约精神。一起因房屋装修引发的合同纠纷,在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的积极协调下,被告当庭履行付款义务,原告放弃违约金主张,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中,原、被告因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尾款支付等问题产生争议,协商未果后原告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装修纠纷直接关系群众居住权益,且涉案标的不大,若简单一判了之,易引发鉴定、执行、二次诉讼,加重诉累、激化矛盾。法官遂将调解贯穿全程,采取“背靠背”沟通和面对面的坦诚交流,细致讲解合同履行、质量保修、付款义务等法律规定,客观分析诉讼成本与风险,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庭审现场,在法官的见证与督促下,被告当庭向原告支付了工程尾款1500元,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面对被告的实际履行态度,原告为促成和解,彰显司法温度,当庭明确放弃主张违约金的诉求,双方达成一致后,原告随即申请撤诉。
此次高效化解装修合同纠纷,是该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矛盾实质化解与多元解纷的生动实践。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聚焦民生领域纠纷,优化调解机制、强化当庭履行,以更快速度、更优效果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营造安全、诚信、有序的装修市场环境与法治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