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吗?我是一名农民工,在工地干活受了伤,现在想申请法律援助,可是我人在老家,怎么办?”
“您好!您的情况属于法律援助‘区域通办’中跨市协办的情况,您可以到就近的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申请。”
“那太好了!我今天就去。”
日前,南京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到了法律援助的求助电话,前台值班工作人员指导申请人到就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了申请。
法律援助如何申请“区域通办”呢?
申请事项受理地法律援助机构在本省范围内的,申请人可以到本设区市内任一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事项受理地法律援助机构在本设区市范围内的,申请人可以到本设区市任一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到受理地法律援助机构下设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提出申请。
2026年,法律援助“区域通办”工作被纳入省、市民生实事项目,我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召开全市法律援助“区域通办”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学习上级文件,统一文书格式和业务流程,并就下一步工作开展研讨。
印制法律援助“区域通办”宣传三折页6000册、印制法律援助“区域通办”登记本130本,下发至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及需求量大的法律援助工作站。
针对工作开展中发现问题和情况 ,召开法律援助“区域通办”工作讨论会,就具体案例开展交流研讨。
一季度,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区域通办”案件81件,通过推动法律援助服务资源跨区域流动,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来源:南京市司法局


